由于我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学相关人员)招聘计划未完成,为保障校医院日常工作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学校医学人员队伍建设,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工作人员(人事代理)2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人事、校医院等相关部门开展招聘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人事处负责招聘的具体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临床执业医师:1人
2-医学影像学医师(超声波医学技术专业):1人
三、招聘条件
(一)临床执业医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6.医学类本科学历,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2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内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到1981年1月1日),有公共卫生及防疫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或有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的中级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截止到1976年1月1日)。
(二)医学影像学医师(超声波医学技术专业)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6.医学类本科学历,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超声波医学技术专业资格证,具有 3年及以上彩超临床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消化系统、男女泌尿生殖系统、心血管系统、乳腺、甲状腺等的超声检查,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到1981年1月1日);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有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的中级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截止到1976年1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在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网站(https://renshi.hnuahe.edu.cn/index/zpxx.htm)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至12月3日。招聘工作中每个招聘环节会具体事宜会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招聘网站,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p.hnuahe.edu.cn/recruit/index.html,进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0:00至2021年12月3日24:00,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的形式进行,凡网上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须按要求到校进行资格复审确认,现场复审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各学习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书》;(4)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参保凭证);(6)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所有进入学校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 系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7007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校人事处、校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医学综合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于笔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临床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操作。采取个人素质展示、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因人员缺考,但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聘总人数,将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须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以上时间节点,请以学校网站最终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我校人事代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其人事档案委托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聘期内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参照校内同岗位同职人员执行,社会保险按照河南省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18539912388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