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职称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24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我校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已发布(详见校级文件),现将2023年职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高教(实验人员)、其他系列的在岗人员(含人事代理)。

二、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1128日前,相关单位成立基层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基层推荐组工作方案要在本单位公布并报送人事处备案。基层推荐组要及时公布材料接收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做好材料收集与整理。

申报人根据申报评审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照职称评审简表示例(详见附件),对照学校职称评审文件,简明、准确填报个人评审简表信息,注意填报时仅保留有效条件,去除无效条件

二)基层推荐组资格审查

1130日前,基层推荐组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信息统计报送人事处(详见附件)

基层推荐组要切实负责,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基层推荐组对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集中展示,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与推荐,一经发现,则部门减少推荐指标,并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三)基层推荐组评议推荐

12月4日前,基层推荐组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荐工作,推荐时要做好推荐组组成人员的保密工作,排名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报送人事处。  

(四)学校审核与材料集中展示

12月8日前,基层推荐组推荐人员向学校报送申报材料,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资格审查、材料接收等工作。

129日-15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与业绩审核,并对申报人员材料集中进行公开展示。

(五)推荐评议

时间另行确定。

职称材料接收安排

125日: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药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

126日:金融与会计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物流与电商学院、能源与智能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127日:文法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128日:理学部、体育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实验室管理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其他系列申报人员。

材料接收地点:英才校区原行政楼二楼大会议室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工作联络人:薛庆平18768895393。

                         

     人事处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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