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方案》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招聘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政审考察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政审考察范围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
二、政审考察内容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品德修养、政治历史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等相关内容,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三、政审考察材料
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政审表》
2.《无犯罪记录证明》
3.《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试用期政审表》(入职试用期满后提交)
四、政审考察要求
1.由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政审表》,加盖单位公章。
2.由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出具相关政审材料的单位如需学校提供《介绍信》,请至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龙子湖校区人事处708室领取。
4.对于政审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5.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等政审不合格人员,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人员本次所报岗位不予递补。
6.根据政审考察要求,应聘人员入职后试用期间,由所属学院通过实地走访、深度面谈、实际工作评估等方式进一步做好对应聘人员的政审考察工作。试用结束后,由所属学院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试用期政审表》并加盖公章,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7.政审鉴定材料请于3月25日前由政审单位邮寄至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龙子湖校区人事处708室(苏晓丹老师收)。
人 事 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