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首聘期满博士进行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19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学校拟开展首聘期满博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签订有三年首聘期工作任务,且首聘期已满的博士(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涉及人员由人事处通知)。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首聘期考核以聘期合同为依据,对博士的教学任务、科研任务及其它工作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程序

1.个人填报材料。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考核申请,对照首聘期工作任务,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博士首聘期考核表》,考核人员成果统计,截止至首聘期满之日。

2.单位考核。各单位成立考核组,根据博士首聘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综合表现,出具考核意见。

3.材料报送。各单位1月8日前向人事处报送考核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材料包括:(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博士首聘期考核表;(2)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复印件加封面、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

4.学校审核。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四、相关要求

1.考核对象要本着客观、诚信原则,认真总结、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按照聘期任务进行评议、考核。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86170070

电子邮箱rscrcb@hnuahe.edu.cn

附件: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博士首聘期考核表

人事处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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