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05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号)要求,现就做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2.“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具有教师资格、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校领导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学校管理人员,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根据文件要求,处级干部比例全省将总体控制在20%以内。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通知,我校将择优推荐1个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名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2名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详见豫人社函2023102号

四、推荐程序  

1.基层审核推荐。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自行申报。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从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中产生,不再重复推荐。

2.学校审核推荐。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按照要求组织评选,推荐集体和人选由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的材料真实性由各基层单位负责初审并出具推荐报告,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推荐人选需征求公安部门意见,并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基层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上级审核评议。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审、召开评审会、择优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省范围内公示。根据公示情况最终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该表彰荣誉层次高,教职工关注度大。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尽快启动、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绩业绩。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群众公认、事迹突出、宁缺毋滥的原则。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3.坚持面向基层,突出一线教学。评选推荐工作要优先考虑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援派干部(含援派教师),适当统筹考虑新冠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4.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材料报送

1.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不再重复收取申报材料。

2.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需提交:

1)主要先进事迹报告1份: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主要包括立德树人成效、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工作实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不超过1500字。纸质版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经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0745980@qq.com。

2)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

3)基层推荐公示网页截图1份,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材料报送: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16:30前

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图书馆719人事科办公室

人:石珂

咨询电话:63771159

附件:《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号)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