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下半年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省内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 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 https://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参加2022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及其他免试人员。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1月27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申报,报名期间24小时开放。详见附件1。
(二)体检。体检时间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至11月27日,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体检机构(体检机构名单见附件1,申请人可就近在指定医院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三)材料报送。各申报人员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材料清单》整理个人材料,将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别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封面粘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材料清单》(附件2)后报至人事处。
(四)人事处将按照教育厅有关要求公示并集中上报。
(五)证书领取时间以教育厅通知为准,期间相关工作将在微信工作群内安排。
三、联系人及材料报送地点
联系人:马老师 86170070,13623719991
材料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图书馆708
材料报送时间:即日起至11月24日
附件:
1. 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材料清单
人事处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