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07 点击数: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精神,实施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培养造就一批优秀青年人才,促进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现将人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对象和名额

1、推荐范围: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教育教学机构。

2、推荐对象:高等学校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推荐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推荐的重点是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中小学校主要推荐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推荐的重点是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或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优先推荐。

有关教育教学机构主要推荐具体从事教研、教辅等活动的优秀专业人员。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

3、推荐名额:各有关单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且具有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程序

各地、各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人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将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和《教育时报》公示,入选人员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证书,本人登记表审批后按原推荐渠道返还存档。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统筹安排,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切实做好人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四、人选管理

1、建立考核制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河南省教育系统的一项综合荣誉称号。各单位要结合入选人员工作的特点,主要从政治业务素质、学术技术水平、教研质量和效果等对其进行考核,一般应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人选的考核一般由各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中的不合格者,对有违法、违纪或其它不适于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为的,由各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报我厅备案并取消其资格。

3、建立择优推荐机制。今后凡遇推荐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及“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选时,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从入选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五、数据采集及要求

此次选拔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管理系统将于2016年3月4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省教育厅网站进入系统访问,也可以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dtr.haedu.cn访问,其工作流程如下:

1、各候选人在所在单位要求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2、各有关单位管理人员使用省教育厅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通过厅政务短信平台下发)登录管理系统,按照教育厅分配的推荐名额,将确定的推荐人选信息选定,在线上报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登录管理系统,核对各有关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信息及纸质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后,将确定的入选人员名单录入系统,同时在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时报进行公示。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管理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于3月8日前将电子稿发至dtr_jyt@163.com邮箱,以免延误用户名及密码的发放工作。

六、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1份。以各推荐单位的名义向省教育厅报送正式文件,文中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2、《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使用管理系统的《汇总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每人一式2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正反双面打印和复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4、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5、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

6、推荐人选2011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3),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7、2011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4),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8、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查验,上报时不需提交,但上报的复印件须由主办人员逐一审验签字并在清单上加盖审验单位印章。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6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人选材料还应注明所在省辖市或直管县(市)。

七、材料报送时间安排和地点

1、时间安排

2016年4月20日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周口市、安阳市、新乡市、焦作市、鹤壁市、濮阳市、三门峡市、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鹿邑县、郑州以外高校;

2016年4月21日南阳市、信阳市、驻马店市、商丘市、许昌市、漯河市、济源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汝州市、新蔡县、郑州以外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2016年4月22日在郑州的高校、在郑州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学校和直属单位。

2、报送地点:郑州市农业路2号(农业路与经五路交汇处,原河南机电学校内,实训楼南楼203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教育厅人事处:冯轩友(负责政策咨询)69691091

张 哲69691976

省教育信息中心 付宁宁(负责技术支持)

65907923(65909835)转850

朱长春65909553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管理人员登记表

     3.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样式)

     4.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样式)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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